近日,北京三里屯店铺奢侈品真假混卖事件引发风波。据央视财经3月19日报道,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在朝阳区三里屯、新源里一些商场内有多家店铺销售假冒名牌腕表、服饰、皮包的情况。民警调查发现,这些店铺确实存在奢侈品真假混卖的现象,遇到因价格过高而犹豫的顾客,商家就会向顾客提供价格较低的假冒货品,目前,北京警方已将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。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“打假”之风刚过,就爆出奢侈品店出售假货,实在令人唏嘘。商家卖货追求利益固然没有错,但是突破行业底线,只为利益,罔顾法律,钻消费者空子,销售假货的违法销售行为实在不是赚钱之道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早有规定: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将根据其销售金额进行罚款和判处刑期,最高刑期可达15年。

法律之下,为何售假行为还如此猖獗?

消费者“没有奢侈金,却有奢侈心”的盲目追求大牌心理在作祟。售假商家正是抓住了一部分消费者对打牌的盲目迷恋心理,“看人下菜碟”,看到因经济能力不足而犹豫的消费者,便主动推荐假货,美其名曰“高仿品”。消费者看似用较为低廉的价格,满足了自己的追求大牌的虚荣心。殊不知,满心欢喜的消费者正中无良商家的圈套,沦为商家攫取高额利润的“肥羔羊”。

从业人员素质堪忧。如果说销售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有一条红线,那必然就是不卖假货。奢侈品销售价动辄成千上万,高昂价格的背后更应该配备销售从业人员高标准的职业道德素养。无论是产品还是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,都应该追求“价高质更高”的目标,这样方能体现“奢侈品”的价值,而不应当是拿着所谓的“名牌logo”当作谋取暴利的挡箭牌,疯狂收割消费者“韭菜”。这样的大牌未免过于“掉价”。

行业监管缺乏力度。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强有力的市场监管。若无严格的市场监管措施,长此以往,无良商家赚的盆满钵满,假货却纵横市场,劣币驱逐良币,必然扰乱市场秩序,同时助长消费者购买假货,满足虚荣心的侥幸心理。市场监管从严抓起,打击违法销售行为不能每次都依赖群众举报。

作为商家,生财之道千万条,莫因出售假货的蝇头小利堵死断了未来的赚钱道路。严格遵守法律,贯彻职业道德规范,尊重消费者权益,提供产品质量、服务质量才是生财的长久之计。

文/袁馨宇(广西大学)